滾齒時,滾刀的徑向進給量應該是全齒高,標準齒輪就是2.25m。切深,但是由于通常齒坯外徑公差較大,以及齒厚偏差等原因,以外徑為基準的2.25m進給量,一般只能作參考,而最終齒厚一般是以測量公法線平均長度或固定弦齒厚為準。
機床切齒時,第一個工件通常需分兩刀切出。在第一刀切出全齒高的大部分后,測量出公法線平均長度或固定弦齒厚,然后根據測得的數據與圖樣要求的數值之差,計算出第二刀的切齒深度,以確保第二刀切削的準確性。
具體的計算公式不再詳述了。第一種測量公法線平均長度的方法確定進給量,第二次進刀深度應等于第一刀切削后齒輪的公法線平均長度與圖紙上要求的公法線平均長度之差的1.462倍;第二種方法測量固定弦齒厚確定進給量,第二次進給量應等于第一刀切削后,齒輪固定弦齒厚與圖紙上要求的固定弦齒厚之差的1.37倍。